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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推进市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6-11-29 09:05:59               责任编辑:信息管理中心     浏览量:11537

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为了充分发挥市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和《陕西省推进省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商洛实际,现就推进市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制度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扩大和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探索市党代会代表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强化对代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实现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党员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商洛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

紧紧围绕代表参与决策、参与监督、参与党的自身建设和联系服务群众,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积极探索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水平。

1.列席参加市委重要会议。一是列席市委全委会。每年两次分别邀请10—20名基层一线代表,列席市委全委会。二是列席市委常委会。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邀请3—5名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列席研究部署全局性工作的市委常委会;邀请3—5名基层一线代表,列席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三是参加重要干部推荐会。邀请5—10名基层一线代表,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大会。

2.开展重大问题调研视察。围绕市委重大决策,特别是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就干部作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每年组织基层一线代表至少开展1次调研视察,形成调研报告。基层一线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由市委统一组织,按照工作需要和代表特点分成若干小组,分别到有关县(区)和系统开展工作。

3.参与党委干部考核评议。一是参与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研判。在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届中调整和综合研判中,根据需要组织部分与部门工作有关联的代表参与考核评议,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参与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市委常委会或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县(区)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时,邀请15—20名基层一线代表参加评议、提出意见。三是参与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各邀请10名基层一线代表,担任党风政风巡察员和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对全市作风建进行监督。四是参与市管干部考察。邀请部分党代表参加干部考察的民意调查,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

4.联系党员群众。每年组织代表深入开展走访基层、联系党员群众活动,主要了解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是惠民政策落实、民生重点工程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督促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走访活动由市委统一组织,根据代表所在地域、行业、单位和工作特点,确定走访调研重点内容,以县(区)为单位,分组开展活动。

5.召开届中代表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在两次市党代会之间,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并提请市委全委会通过,召开届中代表全体会议,审议市委阶段性重大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讨论有关重大问题。

6.提出意见建议。党代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代表可以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市委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前,要征求代表意见。

7.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加大市、县(区)、镇(办)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力度,力争2016年12月底前实现全覆盖。借助各级党代表工作室,定期安排代表接待群众、宣讲政策、征询意见等,拓展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努力把党代表工作室建成落实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的实践平台、为民服务的重要阵地。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落实和完善市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要坚持顶层设计、积极稳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

1.建立工作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规定和省委要求,成立市党代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抓好党代会代表联络和任期制工作。

2.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按照集中活动与分散多样活动相结合、区域就近活动与行业分类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建立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合理安排、讲求实效的工作机制。由市委统一组织,每两年对基层一线代表轮训一次,将代表出席党代会、参加活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履职学习情况列入党员积分管理,作为党内评选表彰和推荐下一届党代会代表人选的重要参考。在市级层面落实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县(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全面推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

3.强化工作保障。市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工作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主要用于无固定收入或低收入的代表参加活动务工补贴和活动组织,务工补贴参照人大代表补助标准执行。代表所在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保证代表按时参加相关活动。

4.认真总结提升。加强督促检查,由市委组织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党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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