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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州区委组织部中共商州区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学规守规作表率”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8 16:48:58          作者:李波     责任编辑:李波     浏览量:11075

 

各镇、办事处党委,区直各党(工)委,区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商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巩固和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全区公职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区委决定在全区开展公职人员“学规守规作表率”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公职人员
  二、活动主题
  学规守规作表率
  三、活动内容
  公职人员结合自身成长历程和岗位工作实际,讲述自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学习《规范》、自觉遵守《规范》、模范践行《规范》、宣传倡导《规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过程中的心理感受和感人事迹;也可以作为见证者,讲述身边职工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学习、践行、倡导《规范》的感人故事。要求“有思想、有内容、有故事、有细节,真人真事、生动感人”,忌空发议论。
  四、活动时段及方式
  整个活动分基层预赛和全区预决赛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层预赛阶段(10月27日-11月25日):由各镇、办事处党委、区直各党(工)委、区直较大党总支进行预赛,按时间要求,赛程和奖项自行设置。
  第二阶段,全区预决赛阶段(12月1日-10日):举办预赛和决赛,预赛由各镇、办事处党委和区直党(工)委预赛选手参加;经预赛选出12名选手参加全区决赛。
  五、奖项设置
  全区决赛共12名选手中,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
  六、比赛规则
  1、计分办法:
  演讲时评委按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现场计分,当场公布。
  2、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4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主题鲜明深刻,思想健康,积极向上,语言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20分。要求脱稿演讲;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讲究演讲技巧,动作恰当。
  (3)形象风度:1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
  (4)综合印象:10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5)现场效果:10分。要求现场感染力强,观众反应热烈。
  (6)时间限制:10分。每位选手用时控制在5—8分钟,不符合时限要求者,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则扣1至5分。
  七、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全区演讲活动预决赛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主办,区直机关工委承办,各党委协办。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也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竞赛活动,营造学习宣传践行《规范》的浓厚氛围,掀起学习宣传践行《规范》的活动热潮,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2、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全区大赛。参加全区预赛人员共计46名,具体推荐名额为:镇、办事处党委和非公党委各推荐1名,区扶贫、卫生、教体、宣传、住建、公安、信用联社等党委各推荐2名,区经贸局党委推荐3名,区直机关工委推荐5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等党组织要以单位为单位组织开展预赛,并派出选手参加所在党委预赛。部分较大的单位系统组织开展初赛和区直各党委组织开展决赛时,需邀请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参加。
  3、严格时间要求,按时上报名单。各党委务必于11月26日前将参加全区预赛选手名单(见附件)和演讲稿电子版发至区直机关工委(联系人:任莉霞,联系电话:8085066),区委组织部组织股负责督促。

 

参赛人员推荐表

 选送单位:                       

演讲题目

参赛人姓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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