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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党(工)委书记包抓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2 15:45:38          作者:组织股     责任编辑:组织股     浏览量:10915

 

各镇、办事处党委,区直各党(工)委:
        为了进一步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现就开展党(工)委书记包抓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竞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党(工)委书记每人确定党(工)委下辖的一个支部作为包抓对象(附件1),落实包抓培育措施,着力打造一批地方(行业)特点突出、活动富有特色、工作成效显著、群众评价满意、示范作用较强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二、评价标准
        通过包抓培育,使党组织达到“五个好”标准,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党员“五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三、包抓措施
        (一)每月深入示范点指导一次工作。对调研出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关系,整合资源。
        (二)坚持每半年上一次专题党课。结合路线教育和政德教育活动,确定好主题,讲一次专题党课,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
        (三)搭建一个综合服务平台。立足实际,结合基层党组织类型,建好服务平台,确定服务项目。
        (四)形成一套好的工作机制。帮助制定指导性强、符合实际、操作性好的工作机制,落实坐班制度和便民服务代理制度。
        (五)推行一个党建创新项目。根据实况,精心策划一个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项目。
        (六)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帮助争取和实施一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备。
        四、评比办法
        全区示范点将按党委类别分为六个组(附件2),9月中旬分组观摩评比,第一组负责人分别上报前3名和后3名,其余各组分别上报前2名和后2名。
        评比采取百分制。现场赋分(70分),包抓责任人现场讲解后发放赋分表,观摩人员现场赋分;现场民主测评(10分),范围为示范点下属单位负责人,服务对象代表、本辖区(单位)“两代表一委员”、党(工)委机关干部代表、群众代表各2-3名;创新项目(20分),各组的负责人根据示范点创新项目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进行综合联评分别赋分。
        按以奖代补形式,给每个示范点补助5000元党建经费,第一组获得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处于倒数一、二、三名分别罚5000元、3000元、1000元,其余各组获得一、二名的分别奖励5000元和3000元,处于倒数一、二名的分别罚5000元和3000元,获奖示范点包抓人员优先推荐为次年度市、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党(工)委书记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深入基层,注重调查研究,做好工作记实。
        (二)服务大局,勇于创新。要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尊重群众意愿,抓住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分类指导。
        (三)强化督查,营造氛围。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基层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组织部将联合区委督察室、政府督察室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四)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按照“示范带动、规范提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协调各方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附件:1、党(工)委书记包抓示范点名

                 2、党(工)委书记包抓示范点竞赛分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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